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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7-01-05    浏览次数: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职院党发[2004]52号

    规章制度是学院(校)党政、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程和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全院(校)的党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季,院(校)内各部门要逐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现就全院(校)制定规章制度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对制度建设的认识

    制度建设是在一定的管理体制选择下,确定明确的价值导向、发展目标,并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党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学院发展目标的实现。

    高校管理具有两种权力结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代表不同的权威。目前,学院合并不久,正处于转型期,职业教育、远程教育这两种教育模式的融合正在探索之中,学术权威的形成尚待时日。在这种情况下,现阶段学院管理体制应选择以行政权力为主,充分发挥行政权力结构的高效性,同时积极引导和培育学术权力结构。因此,目前的制度设计采取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的建设思路。通过分权与授权、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奖惩机制等手段,使学院各部门及全院教职工能够围绕发展目标、规划开展工作。

    二、基本框架

    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三个部分:目标与计划体系、过程管理体系、业绩考评体系。这三个部分相互衔接,构成有效率的闭环系统。

    1、目标与计划体系

    在民主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确定学院总体目标,并分解为各系、部、处室的目标,解决“做什么”的问题。

    2、过程管理体系

    规范党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工作,并化解为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规范,解决“如何做”的问题。

    3、业绩考评体系

    提倡人性化的考核规则,吸收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念,建立以业绩考核为主的全员考评体系,解决“做得如何”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是全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高等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依据。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是我们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的原则。

    2、简政放权原则

    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制度建设,赋予各分管领导、系、部、处室更多的职责和自主权利,实现权责结合、管理重心下移,使学院能够更多关注全局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这是职业技术学院的市场化特色所要求的,转变学院对具体事务管理为目标管理,即考核各部门是否完成任务、完成质量等。

    3、系统化原则

    既依照基本框架构造整体系统,又要求各项规章制度也体现这相互连接的三个部分——目标、过程、考评。各项制度成为基本系统,各职能部门的制度形成子系统,与整体系统通过目标管理连接成为协调的制度系统。

    4、目标管理原则

    各项制度必须在充分分析、选择要达到的目标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这是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切忌将过程或手段作为目标。

    5、针对性原则

    各项制度的设计需要在充分认识发展现状、与目标的距离、队伍素质现状、部门内外的基础上进行,以可计量、可操作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建立各项工作的过程规范,建立严格的过程质量标准。

    6、全面考评原则

    各项制度的设计中须体现对是否达到目标的评价标准,以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全员、全面考评。考评的结果必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包括岗位聘任、职称与职务晋升、工资、津贴、奖金、进修学习等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以便真正体现考评措施的激励作用。

    7、分类、逐步建设原则

    一定要区分主次,抓住关键问题。各部门必须认真对待,集思广益,把当前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主要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对象。

    四、制度建设进度安排

    1、上报制度建设目录

    各部门须根据学院(校)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性目录,于12月底前上报本部门的制度建设目录,并列出部门内部讨论结果、关键问题及关键制度,经学院研究后,有选择、有计划地开展制度建设。

    2、刚性制度

    两办、组宣、人事等部门中的一些制度具有很强的原则性,不涉及由学院选择的价值取向,例如公文处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支部工作规则等。此类制度目录由各部门于12月底之前提出并制订草案,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后,即可公布实施。

    3、学院规划类制度

    其起草工作已经完成,拟于4月份提交院教代会讨论通过。

    4、学院职能类制度

    从11月初开始,于12月底前完成全部起草工作。拟于1、2月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和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及教职工意见,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写出起草的目的、依据、论证和征求意见等情况说明,拟于3月份报经“两办”审核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研究通过。

    5、部门制度

    起草工作从11月初开始,于12月底前完成全部起草工作。拟于1、2月份完成审核、审定任务,拟于3月份完成上报、备案和提交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没有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程和准则,学校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就无法维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就无法运转,教育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全院各级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必须充分认识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建章立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紧抓好。

    2、正确理解学院的制度设计理念,以统一的设计思想作好学院的制度建设工作,才能使各项制度、措施成为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从而理顺学院内部关系。

    3、各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根据我院目前高职高专、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继续教育、中职中专等多种教育形式并存的实际情况,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模式为主,同时兼顾其它教育形式。在确实无法兼顾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单独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的部分规章制度。

    4、中专部属中职中专教育,由于其教育层次和管理方式的特殊,可根据需要单独制定部分教学和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但在总体上应与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相衔接,并报经院(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批准。

    5、各部门要把建章立制和迎接开放教育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研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主抓此项工作,要按照学院的总体部署、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抓紧做好全院的建章立制工作。

    6、为了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全院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决定成立建章立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怀斌

    副组长:李 伟 韩 涛 高琳琦

    成 员: 蔡 申 田淑卿 吕忠卫 董传毅 王万林 苏晓军

    王冀川 温 泽 刘大明 赵建宁

    具体协调、审核和提交会议研究等工作,分别由“两办”承担。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