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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张敏等同志试用期满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5    浏览次数:

    宁职院党发〔2010〕2号

    关于张敏等同志试用期满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张敏等15名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已满,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程序,经2010年1月26日学校第80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敏任科研处处长;

    常红霞任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赵晓瑞任动物科学系主任;

    任杰任生物工程系主任;

    于华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云燕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

    吴轶勤任教务处副处长;

    李强任教务处副处长;

    何洪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刘德才任能源化工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徐军任能源化工系副主任;

    韩海燕任动物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赵蓓任生物工程系副主任,免去动物科学系副主任职务;

    曹永宁任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李小松任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以上干部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算起。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

    抄送:校领导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0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