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院党发〔2010〕4号
关于李慧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群众测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情况,经2010年1月26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慧云任能源化工系主任;
杜锐任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
刘兴华任农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兼中专校党总支书记,免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陈灿任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
郑文军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学生处副处长;
杨卫平任保卫处副处长;
冯玲任机电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
于兰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
张学礼任动物科学系副主任;
莱惠玲任农校党总支副书记兼副校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
抄送:校领导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0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