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项研究表明,在员工被企业开除的原因中,列在前十位的无一涉及能力,却都与职业道德有关,如服务态度、责任心、敬业精神等。笔者曾选取某市大中型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反映,企业认为毕业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员工服务态度好的约占22%、一般的约占69%、差的约占9%;对责任心的评价,认为强的约占14%、一般的约占65%、差的约占21%;对敬业精神的评价,与对责任心评价的结果很接近。
企业十分看重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并把人品、敬业精神、责任心作为聘用员工的先决条件。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对该市近百家企业的问卷调查反映,在企业选择录用中职毕业生的标准中,排列在前三位的是认真负责、敬业诚信、团结合作,这都与德育直接相关,而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双证书等因素则位居后列。企业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其目的是为各种职业岗位寻找适用的技能操作型或技术应用型劳动者,合理地配置整个企业的人力资源,因此企业需要的是职业思想稳定的爱岗敬业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员工的职业道德缺陷而带来风险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对企业的利益或形象造成的损害是最大的。
职业技能相当于一个人的硬件,职业素养相当于一个人的软件,硬件与软件共同决定一个人的市场竞争力。“德才兼备重点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坚决不用”,企业的用人取向决定了职业学校既要重视抓技能,还要重视抓学生职业道德素养。
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在企业对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方面了解得更具体,现身说法,更有针对性,说服力更强。因此,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应该充分利用自己来自企业的优势,把企业对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明明白白地告诉学生,从而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引导学生发展成为企业的好员工、社会的好公民。
(2011年4月14日《中国教育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