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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05    浏览次数:

    宁职院党发[2005]23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团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校)实际,就加强我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引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和体系。队伍建设实行专、兼、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改善技术能力等软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使之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任务:根据我院(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能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传授心理调适的技能,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自觉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4、解析心理异常现象,使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指导学生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

    5、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四、途径和方法

    1、在“两课”教学中,科学合理设置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2、逐步创造条件,开设《大学生心理卫生学》、《大学生心理学》、《成功心理训练》等心理教育选修课程。主要讲授三方面的内容:大学生心理特点和规律,加强大学生对自身心理特点的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对心理的了解和把握,提高大学生心理疾病防范意识;非智力因素与成功,加强大学生心理训练。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要,请校内外专家举办“新生心理适应”、“学习压力与考试焦虑”、“走向社会前的心理适应训练”、 “人际关系心理”、“性心理”、“情感心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和相关报告。

    4、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运用具有较高信度与效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评估工具,进行心理普测和分析,建立心理档案,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5、坚持实行日常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开设“阳光心理咨询热线”,每周一至周五晚安排专人轮流值班答疑、咨询。及时解决学生心理上出现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6、科学地把握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和内容,严格区分心理辅导或咨询中心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对少数心理问题突出的学生加强重点心理辅导。对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的学生,要将他们及时转介到卫生机构治疗。

    7、建设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推进心理咨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个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网络和体系。

    8、加强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与心理问题,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及时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咨询,并积极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作,对有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9、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协会的指导,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主动工作,防患于未然。

    10、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园网及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通过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提高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的兴趣,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意识,促使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11、构建校园心理健康“三级网络”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特别是学校、系部、班级全方位的参与和协作,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使心理健康工作做到全面有效。

    1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研究,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队伍建设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工作体制。

    2.遵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团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列入我院(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指派专、兼职教师参加教育部、区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生心理现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策、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申报我区职业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

    六、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学院(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田淑卿

    副组长:赵建宁

    成员:苏晓军、任全录、杨海波、席朝晖、刘青、侯智慧及各系部政治辅导员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有关人员及各系部政治辅导员组成。整体规划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工作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丰富专业知识,积累教育经验。

    3、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心理咨询中心专用场地、设施和专门网站。

    4、经费落实,专款专用。学院(校)每年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队伍建设、学术科研、评估奖励、办公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以及讲座、咨询、测试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