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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发布日期:2010-06-04    浏览次数:

    宁职院党发〔2010〕4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0年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年,也是我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百所示范性院校建设、新校区建设和做大做强做实电大教育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学校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学校党委决定在建党89周年之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强。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合作、分工负责,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计划落实,领导集体坚强有力,领导成员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威信高。

    2.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三育人”和示范院校建设、新校区建设、做大做强做实电大教育等各项主要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

    3.党组织自身建设有成效,党组织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实施效果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质量高,发展党员工作成绩显著。

    4.党的作风建设有实效,民主集中制执行与落实情况好,党内民主氛围良好,监督措施到位,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与管理制度,党员道德素质高,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党的思想建设成果突出,努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建设,能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关心教职工生活,赢得群众信赖。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对重大政治原则问题,能坚持党性立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是非分明,弘扬正气,敢于抵制歪风,维护安定团结,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3.熟悉和掌握职业教育、电大教育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作风踏实,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同志,带动师生员工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集体作贡献。特别是在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共同拼搏,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顾全大局,服从组织,严守纪律,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带头学习与掌握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关于党的建设理论。

    2.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总结经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有奉献精神和朴实的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和总结新时期党建工作新经验,能提出党建工作新思路和新目标,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5.积极做好党的组织建设,注重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和党务工作机制的建立,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科学。有计划并有针对性地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在和谐校园建设和“三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各4个;优秀共产党员按在职党员的8%比例确定,即26名(名额分配附后);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范围内评选8名(每个总支、直属支部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

    以学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推荐单位,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查把关和材料整理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校党委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并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的普通党员倾斜,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各推荐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由本单位负责填写《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登记表》,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于6月1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由学校党委研究审批,经过公示后,于“七·一”前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三、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各总支、各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要以纪念建党89周年表彰我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契机,在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实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做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党委组织宣传部要加强具体指导,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评比、表彰、宣传等工作。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利用校报、广播、板报、简报、动态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在全校掀起一个“创先争优”的热潮,为实现学院跨跃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登记表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登记表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评选表彰先进

    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工委

    抄送:校领导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0年6月1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