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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四项制度

    发布日期:2010-05-13    浏览次数:

    4月21日,《宁夏日报》全文刊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在作出高度评价、为四项制度叫好的同时,关键还要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学习宣传好四项制度。学习是贯彻的前提。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前不久,中组部召开了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随后还要会同中纪委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视频会议,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自治区党委也召开了干部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作出安排,把四项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主题班次、领导干部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对照四项制度认真查摆工作不足。以四项制度为“镜子”,对照选人用人工作自我反省、主动纠错。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纪律等要求;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落实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口碑良好。在查找问题中加深理解,在认真整改中加强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作为试行的办法,需要在具体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管用,更加符合实际。今年,自治区将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四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公平公正、科学管用的配套制度,切实促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对那些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筑起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和“高压线”。